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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物保护中心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4-04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根据厅党组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12日,厅巡察组对福建省文物保护中心开展了巡察;2023年9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开: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核心工作来抓

  在厅党组巡察组对福建省文物保护中心开展巡察以来,中心高度重视,将此次巡察作为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质量、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有利契机,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将班子成员和全体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明确整改情况。二是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逐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三是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立足于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按照规范化、法治化的要求,铲除滋生问题的土壤,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推动中心工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差距较大

  (1)理论学习有时差、有温差、有落差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学习会,补充学习习近平给中国国家博物馆老专家的回信精神、习近平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并举一反三,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支部“第一议题”。二是召开务虚会,传达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本行业工作方面的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中心已有工作基础,把学习心得体会融入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主动谋划部署落实岗位职责的各项工作。今后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推动工作的“第一动力”、党组织会议的“第一议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及时认真学习,坚决抓好贯彻落实。三是召开党员专题会,制定学习计划,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新福建等学习平台,及时学习中央和省委对本行业工作方面的有关要求和文件精神。

  (2)开展主题教育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结合2023年10月中下旬主体责任检查,对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进行一次“回头看”,开展自查,对整改质量不高问题进行梳理。二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落实好党建主体责任,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将业务和党建相融合,每季度结合支部会议开展党史学习,走进纪念馆、党史学习教育基地等开展多形式的学习活动。三是中心加强文化惠民服务意识,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前往邵武金坑乡联合当地社区开展共建活动。

  (3)对新形势下基层统战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党员与群众积极参与厅机关工会组织的健步走活动,营造积极向上、文明的良好工作氛围,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二是召开统战工作专题会议,讨论统战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统战工作会议,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等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学习《民族工作应知应会材料》《关于支持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开展“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工作方案》。三是根据年度统战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党外人士基本信息。

  2.履行职能职责,推动文物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力度不足

  (4)主动担当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围绕中心法定职责,积极主动履职,结合当前文物保护领域数字化新理念、新方向、新要求,主动对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开展更多主责主业工作:承担福建文物数字管理平台项目可研报告中涉及文物安全监管模块需求分析、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数据汇聚对接和系统运维等相关工作。为数字管理平台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机构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5)开展文物保护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文物保护单位基础档案工作小组,全面梳理全省文物资源。二是完善福建省文物信息系统并向基层文博单位推广试运行,依托“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信息系统”手机端小程序,向省直属文博单位、九个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文物管理部门进行推广使用。

  (6)服务指导基层文物部门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联合地方开展福建省典型红色标语拍摄及数字化采集。二是扩充“全省文物保护中心交流”微信交流群人数,及时转发中心公众号信息稿,反映我中心党的建设、项目推进等工作成效,加强与各地各级文物保护中心的业务合作与交流。

  (7)专业技能培训工作履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根据国家文物局的工作和部署及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趋势,针对工作重点和存在的薄弱环节,中心召开工作例会,研究今后举办、承办专题培训班主要是:文物保护工程、文物保护规划、文物数字化、文物预防性保护、革命文物、文物政策法规等方向。

  (8)高水平学术研究成果少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国家级文物保护专业机构合作,派员参加高级别的课题研究,使研究课题从调查性研究转变到阐释性研究,促进学术研究成果的产出与转化。二是2023年内我中心人员已在《福建文博》《福建建筑》等学术期刊发表文章4篇。

  3.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

  (9)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落实

  整改情况:加强支部队伍建设及党建工作,一是党支部召开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对本系统及业务范畴内的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判。二是在2023年12月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中,将意识形态作为重点内容。三是加强对公众号、课件、出版物内容的审核,做到“三审三校”。

  (10)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推进微信公众号建设,加大党建宣传力度,在“福建省文物保护中心”公众号上增设“党建活动”栏目,将党建与业务相结合。2023年度公众号共发布22篇简讯,其中被国家文物局网站转载2篇,新福建转载4篇,福建省文物局网站转载4篇。二是在公众号上转载发布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文物局相关文件精神。

  4.安全生产风险防范落实不到位

  (11)安全生产风险防范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省文旅厅、文物局的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制定《福建省文物保护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进行审议。二是及时传达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文物局关于安全生产的通知文件,并在中心的公众号发布。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内控管理较为薄弱,廉政风险意识不够强

  (12)部分不相容岗位未分离

  整改情况:为解决不相容岗位未分离问题,经动员所有在编在岗人员担负起兼职责任,明确财务部门相关人员的岗位分工。

  (13)预算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修订《福建省文物保护中心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为《福建省文物保护中心经费管理办法》,明确完善单位预算报批程序、管理流程,制定流程图,今后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二是召开中心会议研究2024年度单位预算研究并审议通过。

  (14)合同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合同管理相关问题举一反三,完成对2020年到2023年所有合同不规范情况的自查。二是建立完善合同管理专员审查机制,严格按照《福建省文物保护中心合同管理制度》相关流程执行。

  (15)会计核算监管缺失

  整改情况:要求第三方代理记账公司加强业务学习,已针对2023年起的账务处理按财政要求进行会计核算,按规定列支相关费用,确保账面、报表和实际经济活动支出相一致。

  6.制度建设存在短板,风险防控意识不足

  (16)制度制订较为随意

  整改情况:已根据上级部门出台的各项制度对中心制度汇编逐项进行修订,对与上级制度相背离的规定予以废止,认真核对,规范文字表述。召开中心党支部会议和中心行政办公会议,对修订后的各类规章制度进行研究并审议通过。

  (17)制度与实际执行脱节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福建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规定,对个别差旅费中购买动车票均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情况的已要求经办人员补充说明,要求财务人员在今后工作中更加严格认真审核报销材料。二是修订《福建省文物保护中心国内公务接待实施办法》。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7.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8)“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福建省文物保护中心“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实施办法》修订,并组织“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专项学习,规范重大决策行为。“三重一大”事项按规定先经支部会议研究讨论形成集体意见后,再提交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19)党建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党员大会,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并做好党建活动预算。二是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互促,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三是增强创先争优意识,积极参与达标创星活动,参评2023年度三星支部。四是安排专人记录、保管支部工作手册。五是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专题会,讨论创建“文物保护,你我先行”党建品牌,支部会议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将创建任务责任到人、明确时间节点,把工作做实,形成示范带动作用。

  8.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20)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活泼开展各类党建活动,如廉政微党课、支部书记上党课、《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等。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书记、副书记及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带头做到“红红脸,出出汗”。

  (21)党员日常监督管理不够

  整改情况:召开党员大会加强对《党章》学习,提高履行党员义务的意识。组织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由专人负责对每月党费交纳情况进行监督落实,提醒支部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如出现未能及时交纳当月党费情况,按规定在支部会上研究后立即补交。

  9.选人用人和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22)人事基础性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向厅人事处申请,同意将中心所有人员的人事档案寄存在厅人事处档案室。二是完成所有人员的干部履历表和档案专项审核表的归档工作,将在厅人事处统一安排下完成新录用五名人员的人事档案整理和档案电子化工作。

  (23)激励干部担当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根据《2023年福建省文物保护中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2023年11月我中心完成文物数字化科部门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并向厅人事处报备。

  (24)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国家文物局、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合作交流。中心人员开展多元化研究,提升文物保护复合型能力。二是鼓励中心职工积极参与专业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如国家文物局举办的文物保护标准化能力提升培训班、福建省杂项鉴定培训班、全省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培训班等。

  (25)关键岗位用人存在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调动补充了一名会计人员,已办理完入职手续。二是完善用人制度,落实选人用人规定。制定了《福建省文物保护中心科室职责及岗位分工方案》。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我中心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本着照单全收、即查即改、举一反三、长治长效的原则。已完成整改22条,基本完成整改2条,未完成整改1条。这些问题具体推进情况如下

  1.关于开展文物保护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该项已基本完成。整改措施及下一步打算:

  一是省级第十批文物保护单位的基础信息如建设控制地带尚未公布等问题,需要后续进行跟进更新。二是“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信息系统”小程序后续将根据推广试运行情况进行数据纠错和问题优化,并逐步向各级文物部门内部管理相关人员开放和社会公众开放。

  2.关于专业技能培训工作履职不够到位

  该项未完成,2024年申报举办3个培训班,已列入《福建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人才培训计划》,将根据培训计划举办。

  3.高水平学术研究成果少

  该项已基本完成。整改措施及下一步打算:

  加强与国家级文物保护专业机构合作,派员参加高级别的课题研究,使研究课题从调查性研究转变到阐释性研究,促进学术研究成果的产出与转化。

  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 0591-83657158;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318室;电子邮箱:2579159456@qq.com。

  福建省文物保护中心

  2024年4月3日


原文链接:https://wlt.fujian.gov.cn/djwm/xcgz/202404/t20240403_64242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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