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旅游文化时评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意见征求 >正文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5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2-06-27 作者: 来源:  

  

  崔瑞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区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及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多层次、多渠道的传承人培养体系。近年来我区积极实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已形成两所入选国家培训计划院校和12所盟市职业类院校即“2+12”“上下联动”培训的模式。2016年以来,举办自治区级以上传承人群培训班100余期,延伸培训覆盖1万余人次。委托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北京建筑大学、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大学等国家研培计划参与院校,培训10余期200余人,并组织优秀传承人到传统工艺所在地开展巡回讲习、扩大传承人群培训面,极大地提高了传承人群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从2020年起自治区新增2000万元非遗保护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民族传统工艺振兴及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传承人每人每年传习补助分别为2万元和5000元,通辽市、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和阿拉善盟为盟市级传承人发放传习补助,一些旗县也为旗县级传承人发放了传习补助。中华人民共和国非遗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我们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动盟市、旗县人民政府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是加大非遗技艺展示活动。组织开展了内蒙古“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自治区主场非遗宣传展示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集中展示我区非遗保护传承成果,推动非遗进景区、进卖场,打通传统工艺生产与销售的最后一公里,促进非遗旅游融合发展,积极营造人人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浓厚氛围。举办了“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手工艺品和文创旅游商品展示活动”。组织传统工艺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进景区,加强宣传展示、交流合作。

  四是加快非遗衍生品进入现代社会。继续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鼓励非遗项目与文创企业合作,培育一批知名品牌,推动传统工作振兴。秉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大力弘扬非遗的当代价值。鼓励非遗进景区、非遗进旅游线路、非遗进旅行社等活动,让游客亲身参与非遗体验性活动来展示非遗的魅力,推出一系列包含传统节庆活动和民俗文化体验的旅游产品,促进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5月30日

  

<!--

                                +1        

-->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

<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文化旅游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旅游文化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万事通达文化传播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旅游文化时评网 lywhsp.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7014598号-154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